记龙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林宏霞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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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初当选齐齐哈尔市第四届“十佳检察官”中唯一女检察官的林宏霞,连续七年获县政府嘉奖,记三等功一次,获市院嘉奖一次,县“十大优秀青年”和“黑龙江省优秀法律工作者”、 “黑龙江省优秀公诉人”称号。
人生最大的快乐是工作出色
林宏霞同志无论是做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科长,样样干得出色。2003年,她通过竞聘走上了公诉科长岗位,从此,她把重大疑难的案件都留给自己干。有一起盗窃、抢劫团伙连续作案130余起,她白天提审,晚上阅卷,卷宗证据熟记于心,开庭时面对十几名律师和被告人,坦然自若,应对自如,受到了法院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4年间,她所带领的公诉队伍办理的千余起案件,无一起错案。在她的带领下,这支齐齐哈尔市唯一的“女子公诉科”,被省、市政法委授予优秀政法集体、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她2008年初任政工科长,恰逢4年一度的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年,她和政工的工作人员及从其他部门借调的同志放弃了休息时间一起加班、加点工作了近两个月。最终,省级文明办验收检查时,对该院的材料组织、单位环境各方面都非常满意,该院于2009年被重新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她在完成省级文明单位验收任务后,又投入到两年一次的省院目标考核年工作中,同样是超负荷的工作。2008年龙江县院查办大、要案处于低迷,要想目标考核取得好的成绩,必须不放过任何一个哪怕是零点零几分的得分点,林宏霞临危受命,勤与市院沟通,使现有的材料得到最有效的利用,用在哪个部门能达到加分最大化,都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指导,一本本内容繁杂的卷宗在她手里变得眉清目秀,厚达一米半的资料被省院专家认为无懈可击,当年院里的目标考核工作由上一年的十四名跃居第四名,获得了“全市先进检察院”的荣誉称号,应该说,林宏霞的成绩功不可没。
人生最大的愿望是问心无愧
2004年在她任公诉科长期间,依法提起公诉了一起陈洪良故意伤害案。案件事实如下:2002年9月份的一天晚上,陈洪良指使马某、齐某、郑某三人在龙江县正阳路四道街用刀连扎九刀,将王某伤害致死。法院一审认为陈洪良故意伤害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宣告其无罪。接到判决书后,经公诉科科务会研究,林宏霞果断提出对此案提出抗诉。从证据角度论述此案能够认定,对法院采纳的被告人的无罪理由给予驳斥。中级法院审理后对此案改判陈有期徒刑十年。此案的抗诉成功,开辟了龙江检察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先河,在全省审判监督工作会议上此案作为经验典型推广交流。
2007年,林宏霞办理了一起由市院反贪局侦查并移送起诉的被告人王某挪用公款案件,案件的当事人王某任行长多年,社会关系非常复杂。她仔细阅卷后,审查认为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要求,会同市院反贪部门两次补充侦查,使案件证据形成链条。被告人王某的家人从哈尔滨请来两位知名律师为王某辩护。在庭审中辩护人以被告人王某不具有主观恶意,也没有形成危害后果,他只是“挪”了,但没“用”为由,提出无罪的辩护意见。林宏霞针对此观点向法庭出示大量证据的同时,从款项的来源、使用、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及犯罪目的等方面,有力地驳斥了律师的观点。法院采信了公诉人意见,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齐市检察院反贪局及公诉处的领导对林宏霞的公诉工作水平给予高度评价,对此案的公诉结果非常满意。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忠孝两全
林宏霞1995年结婚,为了不给父母及哥哥增加负担,她主动将70多岁的爷爷奶奶接到家中一起生活,如今爷爷已经去世,奶奶还至今与她生活在一起,日常生活中,照顾奶奶就成了她平时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9年初林宏霞被任命为副检察长。新的岗位、新的工作有待于去开拓之际,平时身体一向很好的父亲突患食管癌,她陪父亲赴京手术回来之后的第五天,母亲又被确诊为直肠癌,比父亲的还要重,再次赴京手术。她是家里唯一的女儿,她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90多岁的奶奶和正在准备中考的女儿,没有告诉同事,所有的困难都一个人扛。她认为家庭、事业两个角色同等重要,因为工作影响家庭,或者因为家庭影响工作都是不称职,没有因为为父母治病耽误一起案件的批捕、起诉,没有错捕、错诉一起案件。手术就是几天的功夫,但术后的治疗是长期而复杂的,尤其是一个家庭两位老人得癌症且是同时患病,何况父母年龄都是刚刚60岁。面对这些,她振作起来,用平和的心态、智慧的头脑和勤劳的双手去应对。工作中你看不出她有一丝颓唐,在家中看不出对家人有片刻倦怠。前几日,女儿以高分考入了龙江一中,她也用喜悦的泪水弥补了对女儿的歉疚。
“百善孝为先”,“自古忠孝不能两全”,但她尽量去忠尽量去孝,她不想把歉疚变成无法弥补的遗憾,也不想轻慢副检察长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