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锦尉:经济发展的要义在“民富”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0-10-25

    

    ●人常说,“大河有水小河满”。此言寓意是失去了大局和根本利益,小局、个人利益终究亦难保。其实,自然界的规律是:先有千万条溪流、小河,方能汇成滔滔奔腾的大江大河。从这个意义上说, “小河有水大河满”,也有其真理性。

    近来,结合十二五规划制定和讨论,“包容性增长”的解析,在海内外媒体频频出现。

    “包容性增长”,细细品味,具有丰富含义。实现包容性增长,根本目的是“在一部分地区和人群先富起来”的情况下,着力惠及我们国家的所有地区、所有人群,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与其他国家“既竞争又合作”,取得“互赢互利”。同时,“包容性增长”,需要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还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人平等获得发展的机会。

    简言之,其中蕴含两个字:“民富”。

    人常说,“大河有水小河满”。此言寓意是失去了大局和根本利益,小局、个人利益终究亦难保。其实,自然界的规律是:先有千万条溪流、小河,方能汇成滔滔奔腾的大江大河。从这个意义上说,“小河有水大河满”,也有其真理性。

    “民富国强”是近现代中国人的梦想。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们党以 “发展是硬道理”、“社会主义处在初级阶段”等理念上的 “原始性”创新,解放思想、拓展视野,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使得中国的国力极大提升,经济总量已经超过日本,位居世界第二,其他体现一国实力的工农业产品的总量指标相当数量名列前茅。“国强”已不是口号,而逐步梦想成真。 “民富”,总体也有很大进步,在一部分人群中已经实现。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 “民富”还有很大的距离。

    以增长的不平衡角度来考察,我们十分焦急。城乡差距还在逐年扩大。 1978年,农民年收入134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43元,城镇居民是农民的2.58倍,国际差距是2倍。 2009年农民年收入增长到5153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7175元,剔除物价因素,分别增长38倍和50倍,但城乡差距扩大到3.33倍,现在的世界平均差距为1.7倍。再看地区差距, 2009年上海与西部某省的人均GDP差距达到9倍,而印度最富的邦与最贫困邦的差距约为4.5倍。人群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超过了 “警戒线”。以社会十分之一最富有人群收入占全社会收入份额的比重看,我国占45%,世界平均占31.7%;十分之一最贫困人群占收入份额的1.4%,世界平均为2.5%。包容性增长,即包容落后地区、贫困人群增长,向“共同富裕”迈进,成为各级领导议事日程上更重要更迫切要思考、策划和运作的课题。

    以公共品的建设和增长视野来看,我们有着很大的包容性增长空间。第一类 “纯公共品”,即 “非竞争性、非排他性、非分割性”的公共品:国防、社会安全和秩序维护、行政、立法、基础设施等,这方面建设,发展是充分的,成果是卓越的。比如我们的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里程都跃居世界前列。而落实到每个公民个人的、有一定 “竞争性”、 “排他性”的 “准公共品”,就存在不够的地方了。第二类“绩优型”公共品——教育、医疗等,有很大发展,但还显投入不足。资料显示,教育投入只占GDP的3.1%,排位世界96位,医疗的综合数据只排位(参加世界卫生组织的191个国家中的)144位。第三类“托底型”人人共享的公共品——社会福利保障,瑞典占GDP的28.9%,法国占28.5%,美国16%,日本14%,韩国6.9%(2000年),我们只占4.58%(2007年)。

    第一类 “纯公共品”很多是项目、工程,显山露水,有目共睹,与干部的 “政绩”呈 “正相关”关系,干部有努力的 “工作冲动”。应该说,这方面的公共品,如高速公路、地铁等,共享性明显,因为是老百姓“衣食住行”的“行”,民生意义重大,建设好了,当然属于“民富”的重要功绩,值得肯定的。相比之下,那些“准公共品”,一眼望去,还不那么“显性”。然而,这两类“公共品”,是落实到每个公民和每个家庭的,是实实在在的“民富”课题。我们的各级政府,有的投入不足,有的制度设计存在缺陷,有的学外国显“消化不良”,有的需要保障的与让位于市场运作的关系或比重,把握不准,留下目前正在探索和解决的不少社会难题。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解决了老百姓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等一件件具体事情,我们就构筑了“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也打不破我们,而会被我们所打破。新时期,现代化建设事业也需要这种“铜墙铁壁”,靠群众路线,靠拥护我们的群众。

    在正确处理 “集体与个人”、“长远与眼前”、“全局与局部”、“根本与具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中,过去我们较多地强调“前者”,即“集体”、“长远”、“全局”和“根本”,而对“后者”讲得并不理直气壮。其实,群众观点有“长远”和“根本”,同时一定得关注和解决个人的、现实的、具体的利益。胡锦涛同志说得好,要重视解决人民群众 “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贯彻科学发展观,践行群众路线、 “以人为本”核心理念时,既要重视整体的 “人民群众”利益,又要善于落实到宪法意义上的 “每个公民”的利益,让各方面的人群、尤其是困难群众不断得到看得见的实惠。借十七届五中全会召开的东风,把 “民富”摆到更重要的地位,并把 “民富”落实到方方面面,会增添我们的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的不可估量的强大动力。

    (作者: 周锦尉 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上海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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