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招商得力 重奖千万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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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11月11日)获悉,东莞市石排镇本月初出台《助商引资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奖新引进重大投资项目、追加投资项目、重点税源企业以及投资引荐人,各项奖励最高奖金1000万元。
明确重点招商目标市场
据石排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翟崇碧介绍,在招商途径上,石排把东莞、广州、深圳、佛山、中山、长三角、环渤海、东北三省定为引进内资的八大目标市场;而将日本、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定为引进外资的六大目标市场。
此外,石排还确定广交会、高交会、服交会、香港电子展、东莞外博会、电博会、家具展、动漫展为八大目标展会,提出在每个目标展会举办一场“中国镇”营销推介会的目标。
营造人人招商引资氛围
当前,石排正大力营造“人人都是宣传大使,个个都是招商专员”的招商引资氛围。本月初出台的《办法》明确提出重奖三类招商引荐人:提供真实投资意向线索,协助石排与投资方建立直接联系,在项目洽谈中起到实质性的促成作用。
《办法》具体规定了对引荐人及投资项目的奖励:
外资项目方面,符合《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鼓励类生产性项目标准,且实际投资额不低于5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或世界500强企业直接投资项目,按每100万美元实际投资额奖励4万人民币的比例奖励。
内资项目方面,符合《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鼓励类生产性项目标准,且实际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的内资项目,或大型中央国有企业、军工企业投资项目,按每500万人民币实际投资额奖励4万人民币的比例奖励。
追加投资及重点税源企业也将受奖励
《办法》还提出奖励企业追加投资项目:符合《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允许类或鼓励类生产性项目标准,且实际投资额不低于2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按比上年度每增加200万美元实际投资额奖励6万人民币的比例奖励;实际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的内资项目,按比上年度每增加1000万人民币实际投资额奖励6万人民币的比例奖励。
重点税源企业也将获得奖励:上年度纳税(指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石排分成达5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行分段累进奖励:50万~150万元,按10%比例给予奖励;150万~300万元,按20%比例给予奖励;300万元以上,按30%比例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