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巴彦县财政收入突破4亿元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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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巴彦县财政、国税、地税三部门依法治税,深挖税费潜力,财政收入实现了突破性增长。截至11月30日,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40708万元,为预算的122.8%,同比增长69.2%。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2634万元,同比增长41%。财政收入总量、增量和增幅均创历史同期之最。
财政抢前抓早进度快。该县成立了增收专项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做到“四定”:定目标、定责任、定进度、定时限;“三落实”:将收入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具体税种,落实到纳税单位,确保了契税和非税收入征缴力度。
国税强化征管促增收。推行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稽查系统,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四票”抵扣凭证管理,对年纳税10万元以上企业开展重点税源调查,清理漏征漏管户,最大限度地做到应收尽收。
地税挖掘潜力增收快。采取纳税评估、定期巡查、以票控税、捆绑征收等手段,强化“六业一税”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小税源对税收的贡献度。在房契税征管上,财政局通过建立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信息平台,积极协调房产、土地等相关部门,清理税源,严格按照“先税后费、先税后证”的原则征收,有效防止跑冒滴漏和杜绝人情税、关系税等现象发生。
财税联手非税收猛增。财税部门通力合作探索非税收入征管新思路,创新征管模式和征管手段,加强源头管理,落实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政策,挖掘增收潜力。在行政性收费征缴上,加大对户籍登记费、农机管理费、房屋产权登记费等收费项目的收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同比增长41.9%;在专项收入上,主要是加大对水资源费、教育费附加等项收入,同比增长90.7%;加大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监管力度,同比增长70.5%;加大政府性基金征缴力度,同比增长33.3%。
(作者: 陈永志 宋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