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未来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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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员会在提案中提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大势所趋,但是,在推进过程中,必须有效保护农民利益,必须充分考虑县乡政府和农户的承受能力,必须为今后农村居住形态的演化留下余地。
这份提案指出,多年来我们对农村土地资源没有完成普遍的、有明确法律表达的产权界定,在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过程中保护农民利益,就是要为农地确权,明确界定所有农村耕地、山林、建设用地与宅基地的农户使用权或经营权,以及住宅的农户所有权。
据九三学社对新乡、安阳、信阳等地调查,建设一个能够容纳5000人的农村社区(含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需要投入1000多万元;在现有价格水平下,新型社区住房的建房成本约为600~700元/平方米,农户要获得一套200平方米的新居,成本价在12万至15万元。考虑地方财政和农村的负担能力,同时,考虑我国城乡社会还正处于转型时期,许多与农村居住形态直接相关的因素还没有稳定下来,比如城镇化水平会在一个什么样的规模上、农村人口会稳定在一个什么样的规模上、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0%以后农村人口将大大减少等因素,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不是越快越好,也不是面积越大越好,必须充分考虑到其长期性和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