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法院将企业整垮 女厂长沦为“流浪者”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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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在处理蒙城县城关电线电缆厂(下简称城关电缆厂)和蒙城县兴融城市信用社(下简称信用社)债权、债务纠纷案件过程中,不但存在超标的查封,而且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处置电缆厂的资产,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致使原本非常红火的企业倒闭,女厂长季朝芳一家因遭受社会人员的威胁、恐吓,夫离子散。10多年过去了,至今,季朝芳仍然在为自己的官司四处奔波。
16万纠纷案 院长给力执行120万
城关电缆厂是1984年从蒙城县百货公司下海的季朝芳女士创办的民营企业。因扩大生产需要,从1993年开始向信用社多次贷款共计86万元,至1999年4月累计还本息350万余元,后经查实,信用社违法多收取电缆厂利息及罚息60万元。由于信用社主任陈海云(因滥用职权已被司法部门处理)于1999指使一帮人抢占了城关电缆厂的生产厂区和机器设备等,至2000年4月,城关电缆厂归还信用社1999年12月前的利息。1999年3月信用社以城关电缆厂一笔16万贷款未还,向蒙城县人民法院起诉,2000年6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城关电缆厂同意至2000年12月26日还清16万元及利息。在计算利息过程中,季朝芳发现多年来信用社多收取自己利息60万元,于是拒绝履行调解协议。信用社为索要城关电缆厂另一笔70万元贷款,向蒙城县法院申请和16万元一起执行。时任蒙城县人民法院分管院长陈保飞批示:“请谢庭长合并执行!”
另外,合并执行的还有案外人崔某的21万元,三笔款项和利息总计120万元。
受蒙城县人民法院委托,蒙城县价格事务所2000年11月22日给出评估结果:房屋建筑评估金额为40.9万元,土地使用权评估为76.3万元,地面构筑物评估金额为3.36万元,合计评估为120.29万元。2004年12月蒙城县法院裁定以16万元的诉讼标的查封电缆厂的所有资产。
记者在该起案件的执行卷宗中并没有查找到70万元贷款和21万元的诉讼案。
为逃难 女厂长到处流浪
因为经济纠纷的原因,季朝芳一家经常遭受社会不明人员的威胁、骚扰,迫于压力,也为了几个孩子的安全考虑,季朝芳的丈夫提出了离婚的要求,离婚后,季朝芳不得不四处漂泊避难,多年来,她在安徽的阜阳市和太和县间不断地变换住址,以防叵测。
“本是我和信用社一起简单的16万元债务纠纷,因为法院无视我的存在,好端端的一个厂,被蒙城法院给整垮了,”这是在太和县一个偏僻的小村庄季朝芳见到记者说的第一句话。
季朝芳告诉记者,随着近年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蒙城县治安环境稍微改善一点,加上原信用社主任陈海云被查处,我还敢偶尔回去一次蒙城,以前和法院打交道都是委托律师全权代表出面。
3月9日,记者随同季朝芳一起到蒙城县城关电缆厂实地采访,发现厂房依然还在,几个车间被分隔开租赁给了他人,生产电缆的机器设备已经不见了踪影。周围的邻居告诉记者,该厂从2000年10月被法院查封了,里面的财产由徐某的岳父王某负责看管,钥匙由其中一个人掌管,后来机器设备被王某拉走处理掉了。据说,处理机器设备的人为副院长陈某某的姐夫。
2010年12月,季朝芳到蒙城法院要求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接待的院领导让其写份《重新评估申请书》递交给法院。
2011年3月9日下午,打了11年官司的季朝芳再次走进蒙城法院。“上次你们法院叫我写重新评估申请书,已经送来好长时间了,我想问问现在是个啥情况?”季朝芳对分管副院长宗建鹏说。宗院长说:“你的案子我还不太了解,等我看过卷后再说,不要急,慢慢来”。
律师盘点 法院办案违法多多
上海运筹律师事务所辛明平(该律师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等资格)是城关电缆厂委托的代理律师。他接受记者电话采访说:首先,蒙城县法院领导滥用职权。陈院长不经任何程序,就把信用社的有抵押权70万元债权和案外人崔某的21万元一并执行,这完全是将《担保法》等相关规定于不顾,以言代法,而身为庭长的执行员谢某毫无原则,以长官意志为准则,其言行已丧失了执法者应有操行。其次,法院胡编乱造执行卷。执行法院从未向城关电缆厂送达《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及查封清单》和《民事裁定书》,更没有向城关电缆厂送达《评估报告》。执行卷宗里《送达回证》上所注“门岗代收,不签字”、“留置送达”等语句,纯粹是胡编乱造。送达人能说出门岗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吗?实际上,从1999年3月,信用社主任陈海云就指使一帮人强行占据城关电缆厂的厂区、办公室,包括门岗室,季朝芳那时候就失去了对所有财产的使用、支配权了,整个厂区没有季的一个员工,法院又如何“留置送达”呢?执行卷中说对被执行财产于2000年12月13日“公开变卖”,简直是弥天大谎,如果真的“变卖”了,请问是谁委托哪个机构变卖的?没有任何记录,执行法院作为执法者公然说谎,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三,法院侵害了季朝芳的诉权和财产权。蒙城法院将城关电缆厂的房地产委托评估,但没有将《评估报告》送达给季朝芳,季朝芳价值500万的房地产只评估120万元,还有用来生产电缆的机器设备都没有纳入评估范围。“就此案,蒙城法院还有很多违法的地方,我气得不想多说了”,随即辛律师挂断了电话。
(潘书培、陆宏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