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者刘华的传奇旅程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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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刘华一行被警察带到府右街派出所,检查身份证,拍照登记。傍晚5点多,他们被送到了南四环外、灰色围墙环绕的马家楼接济中心。
当晚11点多,十多个身高在1米8左右、穿黑色制服的青年男子,将他们押上了一辆白色的大巴。押送者并不像他们看上去的那样凶狠,一位押送者甚至主动找刘华搭话,向刘抱怨自己的工作:每天长途奔波,几乎永远不能上床睡觉,只能在车上打盹,一个月收入1000多,每顿都吃方便面……
第二天早晨,刘华已置身长沙。他后来才知道,这些酷似特警、专职押送访民的保安,隶属于一个叫“安元鼎”的保安公司。
等到刘华第三次去北京上访,已是2010年9月底。当时,《南方都市报》刚刚用四个版的篇幅,报道“安元鼎”截访黑幕,搅动了国内外舆论。几乎一夜之间,那些专职截访的黑衣人,消失在公众的视线。
这一次,押送刘华的保安,已经是一群染着黄头发、刺纹身、穿便服的年轻人。到达长沙后,当地工作人员从押运访民的“古惑仔”手中接过刘华,劈头第一句话是:“一块石头丢到天上去,还不是要落到地上?最后问题,还不是要我们来解决?”
第四次进京上访,是在2011年“两会”前夕。或许因处于这个一年一度的敏感期,刘华成为了享受“旅游”这一特殊待遇的“维稳对象”。
“诽谤”
到黑麋峰“旅游”的第三天,刘华决定逃走。他状告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区分局的案子将在一周后开庭。这个案子跟公安有关,甚至也和任志强有关。
2010年11月,任志强乘湖南当地一位企业家的私人直升飞机,飞临长沙上空,俯瞰全城。他并不知道,一位80后年轻人正在网上用猛烈的炮火批评他任职的公司和长沙市政府联手的“造城运动”。
坡子街在2010年11月29日上午,发生了件大事:刘华在铜铺街小学的校友、25岁的坡子街居民周宜良,在自己被拆迁的房屋里坐了整整一宿,于深夜悬梁自尽,直到天明方被发现。
坡子街居民们称:房屋被拆后没有地方住,且无处过渡,导致刚刚新婚的周宜良选择自杀。刘华在警方到达前赶到现场,用手机拍下了悬在梁上的周宜良的遗体。当天,由他拍摄的这段周宜良身穿白色外套、悬挂在房梁上的凄惨景象,在网络上广为传播,引发无数同情与愤慨。
拍摄周宜良之死前,刘华已拍了一个月的DV、写了一个月的博客——这是2010年秋天,刘华的最大转变。第三次进京上访归来后,刘华曾继续在长沙拆迁户圈子里晃荡了一个月,跟着大家一起去湖南省委、长沙市委上访,“打标语横幅、唱国际歌、搞行为艺术”。
但除了认识更多的上访户盟友,这些反抗没有收到效果。刘华开通了博客,从“上访”转为“上网”。11月3日,凌晨1点多,他在电脑屏幕上敲下一行字:“任志强来了,我失业了!”
“我,八零后,正值创业初期,一切正可以看到希望的时候,一场开发商与地方政府‘强强联合’的造城运动,把我卷入到旋涡之中,一切的付出灰飞烟灭,我成了无收入,无工作,无房的三无人员,变成了上访大军中的一员……”
此后,这一系列以“任志强来了,我失业了”为题的博文,有如连载小说,一共写了17篇。日后,刘华也坦言,博文是有故意制造噱头之嫌:如果开发商的董事长不是任志强这样的名人,博文会是另一种写法。
写博文的同时,每传来强拆的消息,刘华就会用借来的一台小型DV跑去记录。晚上,他会编辑处理视频,为长沙方言配上字幕,发布在博客上。
拍视频时,常有拆迁工作人员人想抢DV,刘华因此成为街坊们的保护对象。“我们还是很担心他的,”坡子街一位拆迁户说:“我们怕别人害他,制造交通事故、找混混打他。”事后证明,这些担心并非多余。
2010年11月30日,在坡子街强拆现场拍摄DV的刘华被两名警察按倒在地时,他并不知道,此前的这17篇博文会给他带来什么。当天深夜,天心区公安分局警官给刘华送来传唤证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认为:“11月6日,刘华就其房屋被拆一事在新浪网发表博文,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故对刘华处以行政拘留十天。12月10日清晨,刘华被释放。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去搞清楚“究竟诽谤了谁”。
一周后,这个谜被《羊城晚报》记者洪启旺揭开。洪致电天心区公安分局法制科一位姓林的主任,林透露:刘华诽谤的是任志强。洪启旺转而向任志强求证此事,获得了任的短信回复:“媒体有几个不诽谤我的,报纸诽谤我都没理睬,一个烂人的文章看都没看过,更不会去告了……”
被“诽谤”的对象称自己并未去报案,而刘华却因“诽谤”在拘留所里失去了十天的自由,这引起了北京律师刘亚军的好奇。刘亚军主动联系刘华,愿意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在尝试过“上访”“上网”等一系列中国式反抗方式后,刘华终于第一次踏足法院——2010年12月22日,在律师的陪同下,刘华到天心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要给自己找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