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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漠县长需要“道德的血液”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1-04-21

    近日,有网帖指出,2009年3月9日河北邢台县一初三学生被县政府的中巴撞飞致残,时任邢台县代县长的顾鹏图就坐在肇事车内。事发后,顾鹏图在其他人员的簇拥下离开,依旧按原有行程到饭店吃午饭。记者调查情况属实,被撞少年的伤残赔偿金、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两年来一直拖着,没有解决。(4月20日《中国青年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的全部责任应该由中巴车的驾驶员来承担。但我们不光有法律,还有道德。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倒在血泊之中,但凡有良知和同情心的人都应该去表达关切。更何况,“权为民用”的执政理念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在公民遭受侵害时负有制止侵害、救助受害人的职责,不履行这一义务就构成官德丧失。

    令人遗憾的是,时下一些官员的行为举止,不仅严重脱离了“官德”,甚至连做人的道德底线也屡屡突破。湖南望城县委书记王武亮酒后开车,连殴数名警察,并口出狂言:“我是望城县委书记,你算什么东西?”河南固始县副县长张建成,面对女子被人猥亵袖手旁观,还漠然道:“姑娘,别闹了,人家是有背景的。”……就本案而言,自己乘坐的公车闯了红灯撞了人,县长却不闻不问扬长而去;受伤百姓为赔偿四处奔波,却始终不见政府部门积极回应,问题一拖再拖。如果说公车撞残了少年身体,那么县长的冷漠则撞残了公众心灵。

    官与权相连,官德失范不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更对政府公信力提出严峻考验。能否将“官德”法制化,公职人员一旦缺乏“道德的血液”,即可以依据伦理制度加以评价和惩戒,从而保持官员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张遇哲)




责任编辑: 周岳景来源: 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