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赞皇县环境污染严重 村民因抗议被打伤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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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描述事发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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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第二十九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履行减少污染物排放工作的领导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不按照规定发放、变更、吊销排污许可证的;(三)对造成严重污染的排污单位不制止、不责令限期治理的;(四)对应当受理的举报不受理,对已受理的举报不调查、不处理的;(五)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编辑述评:
赞皇县由于环境污染严重,引发了村民与污染企业老板的对峙,这件事严重危害了当地农村的和谐发展,农民们说“天空不清,民心难平”,水洼村农民被打致重伤事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根源在于环境污染。这件事情发生了,也会妥善处理起来。但是,环境污染问题不解决好,还会出现第二个水洼村事件,或者更多的水洼村事件,作为当地政府部门,应怎样面对本地的污染问题?这是对当地政府领导的一次严峻考验。这次事件已经暴露出当地政府部门环保工作的缺失,此事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对于该事件的进展本网将继续关注。(王子寅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