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隆昌:一场城市与污染的抗争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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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党校下的污水河
在百度里面输入隆昌两个字,跳出来的第一个词条是隆昌天气预报。这个城市的人们关心环境的愿望要远远大于其它方面。
72岁的陈可超是看着这个城市一天天长大的,石牌坊、古宇湖、云顶寨、圣灯山都是少年时熟悉的景象,还有穿城而过的金鹅江。金鹅江还有一个名字叫隆昌河。
对于可以嬉水、可以洗菜、可以望见河底鹅卵石的金鹅江,曾经的记忆是美好的。
“金鹅”蜕变“龙须沟”
每天早上,72岁的陈可超都会风雨无阻地推开窗户——虽然他明知早上五六点钟的隆昌空气会有一种让人窒息的味道。
多年来,观察睡在他家楼下面一条名为“金鹅江”的河道,然后在脑海中回忆一下过去的金鹅江,已经成为这个退休多年老人的一份工作。这个工作他已经做了5年。
4月13日,陈可超是这样记录的:“河水黝黑,伴随着晨光上升起一股股的臭味”。
陈可超说除了这种污水味,空气中还夹杂着另一种恶臭味,从县城靠西的古宇湖方向飘来。早上和傍晚5点到6点之间清晰可闻。
金鹅江穿城而过。江的周边分布着不少单位和居民小区。从水面上望过去,全是密密麻麻的房屋。
据陈可超的统计,3月至4月,这条河道的黑、臭率达到78%,最高是100%。居民区和工厂向河道内排污并不定时。
隆昌县西区居民刘先生也反映:4月初,污水排放吓人,半池河水,一片黢黑。
即使就是这两天,也有污水排放,只是量要相对要少一些,颜色照旧黑,味道依然臭。
在河道里,残留着大量清晰可见的黑色污迹。刘先生说:“黑色污水现在已经流向下游,一直往隆昌河下的泸县嘉明镇和泸县城边的河流去。”
金鹅江在当地居民的眼中早已失去了往昔的清澈,变成了一条“龙须沟”。而实际上受到污染的并不仅仅只是城中的金鹅江流域。

图中圆柱为现在的排污设施
水荒
工农村是金鹅江流经古宇湖街道办事处下辖的一个村。这个村子世代都受金鹅江的恩泽,而如今,却直接承受着金鹅江水污染带来的阵痛。
“田家五月少闲时”,而现在工农村村民却不得不为插秧播种而犯愁。
犯愁的主要原因是缺水。
村民老李说,现在是污水也没有了,金鹅江改道了,连过去用来灌田的污水也没了。在老李看来,“水是农民的根”,有水就是“好事”。
忧虑并不仅仅来自于老李一家,大多数村民都和老李一样,因为缺水,他们无法正常像往年般准时下秧。
这些阶梯形的水田,大部分田中都没有水。“即使有水的田里,只要稍加翻腾,也就干涸了。”老李说,“今年如无水可灌田的话,有2/3的村民都不会上秧”,“看天吃饭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无水的困境还影响着一些养鱼的村民,这些来自于全国水禽基地县的村民因为鱼塘无水可换,至今也不敢下鱼苗。
还有一些养殖户反映,即使用了金鹅江水来养鱼,近来也时常出现“死鱼”问题。
相对“死鱼”而言,更让人担心的是可怕的污水中不知道究竟有多少细菌和有害物质。
“下水田后,小腿上就会发一些红色小胞,很痒,不敢用手抓,怕抓破。”前两天刚下过田的一位村民老大妈捞起裤腿,指着脚上的红点说。
“如果,脚被抓破了,有疤痕,下田沾水的话,就会跟着伤口烂起走,流黄水,发炎。”老大妈说,“像去年,有一个村民就是站在水里洗了些胡萝卜,因脚有未愈合的老伤,谁知道脚上的伤口就跟着烂了起来,吓人得很。治了很久才好转。”
“我们原来都是用污水灌田,生活用水──自来水管道是不久前由政府部门统一安装的。”老大妈补充说。
治污
过去十年间,这个城市一直在污染和治污之间“徘徊”。而治污行动,渊源已久。
据当地媒体报道,面对隆昌县污水治理这一老大难问题,各级政府与百姓也曾掀起过一次次的全民治污行动。2009年6月3日,隆昌县河流水污染防治动员大会,播放了由县广播局制作的《隆昌县主要河流污染情况》专题片,隆昌县主要领导强调,抓好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迫在眉睫,是隆昌的当务之急。
在之后的三天时间里,隆昌电视台在黄金时段连续播出了专题片《隆昌主要河流污染状况》,当时也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2011年4月18日,隆昌县再一次召开了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
而像这样的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会,隆昌县多年的治水历程中并没有少开。政府还曾花巨资,用时一年左右,修了个下水道暗沟工程——建设专用管道,管道的尽头修了个污水处理厂,将污水直接引流到污水处理厂。
但不知什么原因,污水处理厂并没有起什么作用,污水一样没有得到治理。当地人指着一处“瀑布口”说,这里也是污水一个“排污口”。
刘先生指着立于河道中的“圆柱体”疑惑地说:水道暗沟工程是搞了,但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当地人大都知道,隆昌治理污水,本想效仿成都市府南河的污水治理,但不知道为什么水却“年年治理年年污”。
治污的可能
近年来,隆昌县通过实施三年水污染治理计划和整治三江河、龙市河污染源工作,重点水污染企业基本得到了治理,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逐步削减。但是隆昌县主要河流和水库水质还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隆昌县四条主要河流水质应达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水质标准,实际上三江河受沿河造纸、酿造生产废水、场镇生活污水及河道淤泥污染影响,是隆昌县地面水水质最差河流,水质劣于地表水环境质量五类;隆昌河受城区生活污水、部分未达标排放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影响,水质也劣于五类,是县内生活污水污染最严重的河流;龙市河、渔箭河水质相对较好,但受农村畜禽养殖业、工业企业生产废水不达标排放及农药化肥残余量入河影响,水质也只达五类。
柏林寺水库作为隆昌县城区居民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通过综合整治后,水质较以前有了明显改善,22项监测项目中有19项达二类水质标准,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达到三类水质,总氮达四类水质;古宇湖水库水质22项监测项目中有16项达二类水质标准,氨氮、生化需氧量、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达到四类水质,总氮达五类水质,水质富营养化仍不容乐观。上述监测数据表明,两个水库均未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水质标准,且差距较大。
尴尬的是,环保部门的监管一直处于污染的末端。《水污染防治法》及其相关规定,把监管的重心从排污口转移到预防上来。
据国家环保总局的一份资料显示,一些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已成为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位于隆昌县古宇湖城乡结合部的工农村又有一个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
目前,经济增长与环境扰动的关系曲线上升态势很难扭转。有专家认为,依据现在的环境压力,环境污染高发“可能还要持续10年、20年时间”。
而政府部门的治理行为依然是治污的主要力量,如何规范这一部分的行为成为隆昌县治污的关键环节。这样隆昌彻底治污的可能才能实现。
就此,记者采访了重庆市法学会民法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陈永标博士。
陈永标博士说,《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对本行政区的水环境负责,但具体怎么负责,是否应将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政府和政府负责人的政绩考核内容。这在法律修订时曾存在争议。
在法律修订前,只规定了县级以上政府应对本辖区的水环境质量负责,但如何考核政府是否负责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所以修订法律时,法学专家就提出应当把“负责”的规定做实,将水环境质量保护作为政府政绩的考核指标。当时有意见认为地方政府既要发展经济,又要达到水环境保护目标这两者不可能同时实现。
当时有专家就认为应当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的政绩考评,而这一点在草拟修订案时得到进一步明确。每一个地方政府的领导都想做出成绩,原先却只考核经济指标,如GDP增长多少,并没有把环境质量和排放污染物的情况纳入到考核指标里,结果有的地方经济可能发展很快,但环境迅速恶化了。如果把环境保护的情况和政绩结合起来,地方政府就会重视环境保护和水环境质量了。
经过当时专家们的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最后在《水污染防治法》第五条规定了“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这就明确了地方政府应当对环境保护如何负责,也把十几年来法律中一直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具体化了。
记者邹坤 实习记者 高文 内江隆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