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非法采矿主开绿灯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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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潞城市合室乡余庄村民向本报《法制》周刊反映,该村附近一家名为余庄新兴白云石厂的企业一直无证生产,所产生的粉尘、噪音困扰附近村民已多年。
11月11日,记者来到了潞城市合室乡余庄村,村民们得知记者采访,纷纷上前向记者诉说每天受“煎熬”的糟糕情景。
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一个大型的山体作业面。记者看到整个山体已被挖得满目疮痍,山上原有的植被和树木已完全看不见了,大量石块顺山而下。粉碎机、挖掘机隆隆作响,不少工人正忙着干活,一辆辆载重货车正在装载从山上采挖下来的白云石,整个作业现场沙尘飞扬,一派热火朝天的生产景象。
在生产现场,一位工作人员看见记者在拍摄便问道:“你们是干什么的?”当记者说明来意后,这名工作人员联系了该厂的负责人孟先生。孟先生称:“了解情况,你们去潞城市公安局吧。”在潞城市公安局门口,记者见到了这位自称是白云石场负责人的孟先生。孟先生告诉记者,手续在会计那儿,会计不在,估计今天是看不上了。我们手续齐全,没有手续我们能每天生产吗,国土局都有档案,你们可以去那里了解……
国土局:采石厂手续已过期
11月11日16时许,记者来到潞城市国土资源局。国土局楼下的保安拦住了记者,并声称领导都不在。经过交涉,记者见到了国土局办公室李主任。当记者向李主任了解余庄新兴白云石厂的情况时,李主任告诉记者,这个事情归矿管股负责,让记者与矿管股股长张伟东联系。
根据李主任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拨通了张伟东的手机,记者说明来意后,张股长告诉记者,他正在乡下检查,信号不好,有事发短信说。记者用短信告知其想了解关于余庄新兴白云石厂的手续情况,张股长许久没有回音。一直到19时30分,张回电告诉记者:“余庄新兴白云石厂手续早已到期”。
11月12日上午9时许,记者再次来到潞城市国土资源局采访。记者拨通了矿管股张伟东股长的电话,张称其在外地,安排矿管股的郭永庆(音)接受记者的采访。郭永庆递给记者一份潞城市合室乡余庄新兴白云石厂的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记者在采矿许可证上看到:该企业的有效期限至2010年4月27日。不过,当记者想了解更多情况时,郭告诉记者去找办公室咨询……
在国土局办公室,前一天见到的李主任告诉记者,称局里有规定,媒体采访必须去当地宣传部开具介绍信,我们欢迎监督,也接受监督。
记者在潞城市宣传部新闻中心见到了刘建平主任。刘建平主任说:“只要持新闻出版总署记者证的记者,就可以采访,我们这里没有这个规定,也不需要开介绍信……”
14时30分许,记者再次到国土资源局。在办公室李主任的安排下,记者见到了矿管股张伟东股长。
记者:余庄新兴白云石厂采矿许可证4月27日到期后,一直照常生产,国土局采取了怎样的措施?
张伟东:你见生产了吗?
记者:我们有生产时拍摄的视频。
张伟东:这个地方昨天下午我还去了,看见生产的,我当时就向领导汇报了,并安排史所长回国土所组织人员前往检查。
记者:昨天你们是对非煤矿山检查了吗?
张伟东:对,我们从辛安泉走,路过新兴白云石厂时我看见生产了。但我们没进去检查,因为这个厂子这次不在我们检查的范围内。
记者:这个厂子手续到期后,生产这么长时间,国土部门就毫不知情吗?
张伟东:我们每旬检查一次,都是基层国土所查,不过不可能全面覆盖。张股长一面说一面给记者拿出一封2010年5月7日印发的路矿政发〔2010〕3号文件,内容为:“潞城市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领导组关于采矿许可证到期的非煤矿山立即停止生产的通知。”通知要求: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矿山企业要立即停止一切生产(施工)活动。同时,公安部门要停止供应火工品,加强对非法使用火工品的监管;电力部门要停止生产供电;各乡(镇)、办事处要切实负起第一监管人的责任,加强监管,严防到期矿山非法组织生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巡查、检查。记者注意到,在通知后附着采矿许可证到期的20家非煤矿山企业名单,第一家就是潞城市余庄新兴白云石厂。
电业局:控制不了用电
15时30分,记者见到了潞城市电业局马维忠局长。记者问:政府明令禁止生产的企业,供电局在供电方面有什么措施?马维忠:我听政府的,政府说停我就停。我没有能力鉴别企业是非法的、合法的,如果有营业执照的话,我就认为它是合法企业。
记者当即拿出潞城市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领导组文件。
记者:您接到这个文件了吗?
马维忠:接到了。
记者:新兴白云石厂4月27日手续到期至今,一直非法生产,供电局采取了什么措施?
马维忠:当时,我记得是停电了,我需要落实一下,5月份就停了。我昨天路过了,没有发现生产。
记者:你们一起去检查的国土局张伟东说他看到生产了,你们没有看见吗?
马维忠:…… 谁在为非法企业生产开绿灯
就在记者采访的当天,由潞城市郭副市长带领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非煤矿山的检查工作正在进行,那么,新兴白云石厂是否属于非煤矿山?为何检查组检查之时对大肆生产的新兴白云石厂就视而不见呢?难道正如马局长所言是没有看到生产?还是国土局张伟东所言,看到生产了,但该企业不在检查范围之内?
潞城市整顿和规范矿业秩序领导组《关于采矿许可证到期的非煤矿山立即停止生产的通知》5月7日印发至今已半年之久,各相关部门怎么就没有执行呢?难道这个通知是一纸空文吗?每天生产时,所用的炸药,又是从何处领取的?企业生产所需用电,难道也正如马维忠局长所言,控制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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