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田被毁“变身”小洋楼 镇党委书记称管不了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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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太和县:大面积良田被毁“变身”小洋楼 镇党委书记称管不了
记者调查: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猖獗”
知情人称:只要给干部买烟谁都可以建房
核心提示:安徽太和县三塔镇位于县城东15公里,与亳州市利辛县、阜阳市颍泉区毗邻,辖13个村,总面积8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万多亩,人口约7万人。京九铁路穿梭境内,有太和县“东大门”之称。无论是“波尔山羊事件”,还是“村干部向死人收钱”,就包括近日被曝光的“‘最简陋的镇政府’在作秀”等新闻事件都出自这里。
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太和县三塔镇大部分耕地被占,房屋建设无序,管理混乱,且治安问题较多,综合环境与当地政府提出的发展口号极不协调。然而,面对当地干部违法占地建房“猖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往往“听之任之,放任自流”,采取回避态度,没有对乱建房动真格。在当地党委、政府对监管缺失的背后,又有怎样的隐情呢?

占用耕地建房“成风”
“我家的耕地被占,多次向镇里反映,镇里推到县里……”近日,记者多次接到太和县三塔镇群众举报,不知从何时起,当地干部及村居民大肆利用良田耕地或私买土地、荒地建房,盖起一栋栋“小洋楼”,或住或卖。据了解,截至目前,太和县三塔镇违法占用土地建房的“狂风”越刮越猛,仅该镇,就包括宋继国在内的四五百户居民的房屋占用他人耕地自建的,且还有多处自建房正在加紧施工…… 在三塔镇胡坟村委会黄岗村的一处工地边,村民指着几株杂草说,“这里以前是水塘,现在都被填掉了”。一村民也证实,去年他家盖房子时还在这个水塘里取水,但下半年水塘就没了。如今,水塘的大部分区域已被泥土填埋,“这块地已经被人卖掉,好像也要盖房子”。
去年,宋兰(化名)一家在该村买了一块地,面积约8分地,“是找私人买的,花了45000元钱”。刘兰说,在她之前,当地人对买地卖地早已习以为常,“本来这里是农村打麦场,还有的地方是树林子和耕地,现在都被人买了盖房子了”。
知情人透露,三塔镇的三塔村和胡坟黄岗村土地买卖的价格有高有低,“每亩大概在三万多至五万之间”,土地类型从宅基地到良田耕地,“只要适合盖房子的都可以卖”。卖地的是当地居民,买地的有当地人也有外地人。
违法建筑“遍地开花”
买地是为了建房子。无人知晓买地盖房是从何时开始的。不过,众人一致的说法是,2009年是违法建房的爆发年。“我去年盖房子时还在村里面一点的地方,用的也是荒地。”一位知情人说,仅仅一年后,“南边的一大片地方都盖起了房子”。这些房子以两层为主,也有三四层的,“有的房子对外卖,有的是自己住”。
进入2010年,违法建房的势头反而强劲持续。 记者还在三塔镇三塔村看到,一排排新建的房屋刚刚粉刷完毕,但这一栋、那一栋的显得凌乱。当日,至少有三处工地正在施工,工人们说,这些房子是自建房,并无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的批准。
李侠(化名)并非三塔镇居民。她说,“我们在这里做点生意,以前租房子太遭罪了。现在建了房子住起来舒心多了”。不过,李侠也知道,“这个房子什么证也没有,这里的房子都是这样的”。
当地居民估算,仅在三塔镇附近,此类没有土地证、房产证的违法自建房屋约有四五百户。
◎监管缺失的背后
建房胆大:村民跟着干部建
针对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现象当地政府是否知情?还是因法不责众而不管不问呢?记者带着这些疑问来到了太和县三塔镇政府,该镇一工作人员向记者道出了实情,“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村委会是最基层的管理组织,村主任、村支书的一句话有时比政府的红头文件还管用,但很少干部管乱建房的事儿。
今年9月14日,太和县三塔镇一农民举报当地村干部亲戚宋继国违法占地建房时,却被殴打住院,至今相关部门没有处理。“在制止宋继国违法建房时,我们也遭到他家人的威胁。”该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说,在查处或拆除违法建房时,当事人甚至以死来威胁执法人员,“目前为了拆除宋继国134.9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实在是很难!”。
据太和县三塔镇国土所所长郭晓曼介绍,该镇违法建房现象确实十分猖狂,并且蔓延到三塔镇道路上,“因为我们是属地管理,我曾多次向当地党委、政府口头和书面建议对其拆除,但一直没有得到重视,也不知是管不了?还是不想管?”郭晓曼说。
“只要给找个关系给镇干部或村干部花上三四千元,再买上两条中华烟,整个事情就摆平了。”据三塔镇政府一工作人员透露,楼房长高,一些干部的兜子就鼓位置就稳。出于以上考虑,无论是镇党委书记或是村干部往往对村民建房不管不问。去年,三塔镇一村干部家所盖的楼房已快封顶。县监察大队让其首先停了工,“村干部不停,其他人不可能停。” 大多数村民认为,导致个别在镇里工作的干部回村违法建私房和个别村组干部带头违法建房,让村民违法建房的胆子大了起来。
相关法规:镇政府采取回避
太和县三塔镇居民普遍认为,在自己的耕地或宅基地上建房很合理。记者采访发现,太和县三塔镇在对待乱建房的问题上,规划、建设、执法部门往往是“听之任之,放任自流”,尽量采取回避态度。尽管《城乡规划法》的出台,但在当地政府面前大都不了了之。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据太和县国土局副局长李怀安介绍,三塔镇违法占用良田耕地现象确实很严重,按照‘城乡规划法’,当地政府可以对违法建房进行强拆。
而记者联系到太和县三塔镇党委书记、镇长刘彦峰时,他说,关于违法用地问题,属国土局查处范围,目前乡镇关于“城乡规划法”还没有实施,“这种情况各地都存在!什么事情都是党委书记去管?那还要土地部门干什么……?”
“从目前来看,三塔镇违法建房确实是一块‘烫手的山芋’,强制拆除肯定会引发村民与政府的集体对峙,甚至会出现上访事件” ,据三塔镇领导干部认为,他们无法承担这样的后果。正因为无法对既成事实的违章建筑采取措施,制止当地新建房更是难上加难。对相关文件的出台,当地政府是有法不依,使恶性循环最终导致这个“顽症”。谁该为那些利益被侵犯的农民 “埋单”?一位律师介绍,太和县三塔镇利用村民承办地建房涉嫌非法占有农用地罪,镇政府或村委会或个别人参与农户私买私卖土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改变了耕地的用途,改变了被占用土地的土地用途。 “根据刑法第342条与第346条的规定,可以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此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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