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政府征地文件“被缩水”遭质疑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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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为改建辖区内的草临路进行征地,按照临潼区政府下发的征地文件规定,每亩果园地补偿标准为1万元。但是,西泉街道办事处在具体征用农民果园地时,却只给了每亩6000元的补偿金。道路建设征地补偿从每亩1万元变为6000元

吞噬。
2007年7月,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为改建辖区内的草临路进行征地,按照临潼区政府下发的征地文件规定,每亩果园地补偿标准为1万元。但是,西泉街道办事处在具体征用农民果园地时,却只给了每亩6000元的补偿金。为此,个别被占地农民有种被骗的感觉,至今未去村委会领取街道办下发的补偿金。
杜虎威是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道办事处坡底村杜家组的村民,也是第一个怀疑补偿金赔付标准有问题的人。他说:“我隔壁的果园地是斜口街道办富家村的,同样的项目,人家却给每亩1万元的赔偿金,所以我就有点怀疑。随后,我就多次去街道办要求看区政府的征地补偿文件原件,一直未果。后来,街道办用地科的人给了我临政办〔2006〕111号文件的复印件,上面明确规定果园地每亩赔偿6000元。之后,我又通过关系在区政府有关部门得到了一份临政办〔2006〕111号文件,却惊讶地发现上面规定每亩果园地补偿标准为1万元。”
在村民杜康民家里,记者看到了这两份文头、文号均相同,但内容不同的111号文件的复印件。对比两份文件,记者发现,果园地补偿标准的确不同。据杜康民讲,这份缩水文件的复印件,就是当时西泉街道办提供给他们的征地凭证。
在临潼区西泉街道办坡底村,村委会主任杜转社证实了果园地每亩6000元的赔偿标准。他告诉记者,征地初期街道办召开动员大会时,宣读了区政府下发的111号征地文件,各级村、组干部均参加了。“但是没有宣读附件部分,我当时也没看,后来执行时,街道办说果园地赔偿标准是每亩6000元。”杜转社说。
魏世华是已经大部分领取过补偿金的村民之一,他说:“我们都知道每亩6000元少了。但我已经老了,拦不住强行推地的人,就同意他们推地了。主要是政策不透明。”
10月29日,为弄清事情的真伪,记者来到西泉街道办进行采访,主持征地工作的重点办主任孙楠以111号文件正在审计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11月2日,在临潼区委宣传部协调下,孙楠接受了采访:“111号文件规定草临路改建征地中果园地补偿金的确为每亩1万元,但由于当时街道办辖区内还在进行郑西铁路的征地,两者是交叉的,如果按照两个标准执行,就会出现同地不同价的补偿标准。”他表示,郑西铁路对果园地的赔付标准为每亩6000元,为了避免同地不同价给具体征地工作带来难度,他们与同样涉及征地问题的行者、斜口街道办事处进行了协商,并上报新区管委会,随后一致采用了果园地每亩6000元的赔付标准。“当时都是口头沟通,没有任何记录和书面材料。”孙楠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