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政府征地文件“被缩水”遭质疑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0-12-21

    孙楠表示,目前2号路征地工作已经结束,并交付使用。4号路的征地工作是从2009年开始,依然用的是“协商”后的111号文件的补偿标准,每亩地6000元,目前征地工作还没有结束。据了解,目前3条路一共在该辖区内征用了300余亩土地。

    街道办事处能否为了便于开展工作私自调整区政府的文件内容,区政府下发的文件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兼管区政府办公室工作的区政府人防办主任任晓革调取了县档案馆保存的111号文件。他说真正的111号文件对果园的赔偿标准定为1万元。至于街道办是否有权更改区政府的文件,他表示自己无法回答,但他同时表示,区政府会全力协助调查此事。

    对此,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屈建国律师表示,临潼区西泉街道办事处的行为是征地拆迁中滥用行政职权、超越行政职权的典型,其所采取的手段必然有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的嫌疑,建议纪检机关及时查处。

    11月24日上午,一位自称临潼区政府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发了一份《关于群众反映我区新区道路建设有关问题查处情况的函》的传真件。上面写道:“在实施新区道路建设中,新区管委会和配合工作的斜口、行者、西泉等街办,严格按照111号文件进行征地拆迁,自始至终没有出现篡改文件内容的问题,更没有下发与区政府不一致的文件。果园地赔偿标准不一,是因为西泉街道办辖区内果园均为猕猴桃园,最多应为每亩赔偿4800元,鉴于郑西铁路给予猕猴桃园每亩6000元补偿,新区管委会将标准提至6000元。同时,新区管委会和有关街办走访群众,均无异议。”

    该函件表明,新区管委会在用地手续尚不完备的情况下,提前开展2、3、4号路的征地工作,国土部门已进行相应处罚,区政府也对相关人员进行党政纪责任追究。目前,新区管委会正在按照要求抓紧办理相关手续。

    尽管这份函件最终给出了这样的解释,但与村民的说法大相径庭。如果真的是“群众均无异议”,也就不会出现杜虎威这样常年上访却迟迟得不到满意答复的上访者了。

   (作者:万素芸 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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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岳景来源: 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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