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中国网县域经济专栏首页>>县域法治

原达县县委书记“突击”受贿命不归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1-01-20

升迁无望转而“突击”受贿

陈光礼认为,自己作为达县县委书记,确实为老百姓做了很多实实在在的贡献,却收入微薄,囊中羞涩。而那些建筑老板一个项目下来就能赚成百上千万元,一掷千金。

既然得不到提拔,政治生命也就如此而已。调不回原籍,还得劳累奔波,何其辛苦。如果再退居二线,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生活质量将大打折扣。那就不如铤而走险,捞一把走人。严重的心理失衡和决堤的贪念令陈光礼疯狂敛财。仅2007年至2008年,他就收受钱财折合人民币2221.38万元,占受贿总额的92.7%。

2004年12月25日,开发商胡某获得了总投资为20亿元的达县翠屏山项目综合开发权。由于该项目由开发商全额出资,胡某找到陈光礼,期望得到支持和关照。陈光礼满口答应。

2006年4月,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拆迁阶段,但是应该由政府推进的配套市政工程拆迁进度非常缓慢。时间就是金钱,垫资的压力根本不允许丝毫的拖拉疲沓。于是着急的胡某找到陈光礼,请求其出面督促拆迁进度。

面对胡某的迫不急待,陈光礼言语中表现出了深切的理解与支持,而实际上却纹丝不动。2006年7月的一天,胡某找到陈光礼,明确允诺给他“干股”,派500万元“红利”。这一下,陈光礼立即以县委书记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的名义,多次亲临拆迁现场,查看问题,坐镇指挥,而且还召集相关部门开会协调、处理拆迁问题、安置拆迁户等。

在胡某按照协议完成公益设施修建后,陈光礼也一改过去公务繁忙、无暇及时签字拨付工程资金的风格,总是在第一时间为胡某签字同意支付其代垫的各项费用共计8262万元。胡某也知恩图报,及时兑现承诺,于2007年下半年先后送给陈光礼人民币490万元,价值103万余元的丰田“陆地巡洋舰”越野车一辆。

2007年8月,陈光礼让胡某赞助县委一辆黑色丰田V8的“陆地巡洋舰”越野车。随即胡某便按照指示购买了一辆价税合计92.2万元的越野车。不料,陈光礼却在这时告知胡某县委已经买车的消息。

还好,胡某立即表示将车送给陈光礼。陈光礼考虑到这样的好车太打眼,是党政官员工资收入无法消费的。为避免暴露,他便让胡某将车户头上在别人名下,再寻时机过户到其弟陈光明名下。该车一直放在绵阳供陈光礼及其亲属使用。




责任编辑: 黄海荣来源: 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