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不起诉决定书2年仍被通缉常遭“误抓”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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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不起诉决定书,为何还被通缉,叶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因牵扯进一桩制售伪劣产品大案,厦门的叶先生被山西永济警方网上追逃。2008年6月,因证据不足,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对叶先生出具了《不起诉决定书》,但叶先生始终不敢出远门,因为他连出门取个钱都会被警方抓走,原来他至今仍被全国联网通缉着。
16日,不堪忍受的叶先生走进海峡导报反映自己的遭遇。叶先生气不打一处来:“我就怕被抓走啊,这种日子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算个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叶先生是厦门高崎货运站 (原厦门北站)的一名职工,2007年,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山西省永济市有关方面依法逮捕。但该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叶先生不起诉,并于2008年6月出具了《不起诉决定书》。
但生活并未就此归于平静,无论是在厦门街头,还是在家里,叶先生曾多次被厦门警方 “请”走。原来虽然被不起诉已经两年多,但在公安网上,叶先生仍是一名在逃犯,被全国通缉着。
永济警方称,是网络出了问题,他们已经为撤销通缉叶先生打过很多次报告了,但事情却一直耽搁到现在。他们会继续帮叶先生撤销通缉。
惹上官司 证据不足被释放
叶先生是怎么惹上这场官司的?
在厦门高崎货运站(原厦门北站),叶先生的主要工作,就是负责检查货物箱体是否破损,随后发送。叶先生说:“这工作都能惹上官司,真是倒霉透了。”
在2006年,厦门一家公司到货运站托运货物,要发往山西省永济市,货箱上面标的是衣服和鞋子。据叶先生介绍,由于货物很多,按照惯例,他只对货物箱体进行检查后,就将货物直接发出。没想到,2006年底山西永济市公安局的民警来到货运站调查此事。究竟出了什么事?原来,从2006年12月到2007年1月,犯罪嫌疑人罗某帮卢某通过犯罪嫌疑人陈某,从厦门北站给犯罪嫌疑人汪某发了6组12个装满假冒伪劣名牌香烟的集装箱。据了解,在当时仅其中两组4个集装箱的假冒伪劣云烟,价值就达数百万元。而这些货物正是由叶先生经手,并发运出去的。
2007年的一天下午,叶先生下班后,准备去搭乘公司的班车回家。在路上,他就被突然出现的4位民警带走,送进了看守所。
随后,叶先生很快被送往山西省永济市看守所。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了2008年的1月,妻子凑足了几万元钱,他才得以取保候审,回到厦门。
到了2009年,永济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送来了 《不起诉决定书》,上面清楚写着:“本案由永济市公安局侦查终结……本院仍然认为永济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叶某某不起诉。”
这一纸 《不起诉决定书》到手,叶先生及其家人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觉得这事就这样结束了,可以继续过原来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