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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不起诉决定书2年仍被通缉常遭“误抓”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1-03-17

   取个钱都会被“请”进派出所

    但谁也想不到,叶先生的麻烦还没完。

    2010年8月的一天,叶先生到梧村一家银行存钱。都到家了,银行方面又打来电话,说是有地方没填清楚,让他回来一趟。于是,叶先生马上赶到银行。梧村所的民警早已等候在那里,说他被网上通缉,当即将他带回派出所。

    “我的案子已经结了,这是怎么回事?”虽然有点摸不着头脑,但叶先生一再表示,家里有永济市人民检察院的 《不起诉决定书》。随后,叶先生让妻子把《决定书》及相关资料拿来。梧村所民警随后还与永济市公安局方面联系,了解到此案确已结案,叶先生这才被释放。同时,梧村派出所民警还提醒叶先生,让他要加紧与永济市公安局方面联系,要求撤销网上通缉令,否则有可能会再次被捕。

    

    怕被误抓 始终不敢走出厦门

    导报记者了解到,就为叶先生取消 “网逃”身份,梧村派出所此后也与永济方面沟通过。

    此后,叶先生与永济市公安局联系了。然而,麻烦事还是接二连三地找上门。据叶先生说,特警、铁路派出所民警和其他辖区民警都有找过他,有的没找到他,有的找到了,在核实情况后,也劝他加紧与永济方面联系,以免被误抓。

    现在,叶先生不敢轻易出门,就连取钱,都只敢到梧村所的范围内取,因为他说:“我在那里备案了,他们不会再抓我。”

    女儿2009年就已经上了大学,但作为父亲的叶先生始终不敢送女儿出厦门,只能让女儿自己拖着那么多行李远行。叶先生说:“网上通缉令还没撤销,万一出厦门被抓了,就惨了,不知道会关上几天。像这样的日子,真不知道还要过到什么时候。”

    

    无法撤销“因网络出问题”?

    就叶先生2010年至今在厦遇到的麻烦,导报记者从厦门警方处得到了部分证实。

    案子都结了,为什么网上通缉一直无法撤销?根据叶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导报记者联系了永济市公安局的一位杨警官,据其介绍,这是网络出了问题,因为这件事,他们每年都要写报告给上级机关,让他们予以撤销。报告是一直没停过,但这事一直耽搁到现在。具体是什么问题,他不清楚,但他们会继续帮叶先生撤销通缉。

    律师说法怠于撤销通缉令应该赔偿受害人

    就此事给叶先生带来的困扰,导报记者咨询了福建九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林乐漂律师分析认为,通缉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的一种侦查行为。被通缉的人已经缉拿归案、死亡,或者已经结案、通缉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通缉必要的,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应当在原发布范围内立即发出撤销通缉令的通知。对叶先生来说,最有效的方法是向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反映、沟通,及时撤销通缉。发布机关怠于撤销是违法的,因此给叶先生造成损失的,叶先生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林律师的说法得到了厦门另一资深法制专家认同,该专家表示只要检察机关有发放《不起诉决定书》,公安机关就有义务将相应的网络追逃及时撤销。不能因公安机关内部的原因,而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李立宇 房舒 沈威)




责任编辑: 周岳景来源: 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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