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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农资横行农民维权举证难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1-03-18

    草长莺飞时,正是农民在田间播撒希望的季节,耕种、施肥、喷药,忙得不亦乐乎。也正是这个时节,却有不法商人,大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以牟厚利。在假农资背后,种子发不了芽、农药杀不死虫、化肥保不了丰收。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维护的3月,记者与农民朋友一起,直面罪恶的黑手,见证政府严打的决心!“3·15”是一个节日,是一天,但维权的信念就如同撒入田间的良种,在艰辛的灌溉中茁壮成长。

      假农资横行农村

    庄稼人有两怕:一怕农资涨价,二怕买到假货。

    “两个大棚,打过一遍农药,一点用处都没有,虫子就是不死。”陕西省泾阳县云阳镇樊尧村菜农宋红玲,去年的大棚西红柿,让假农药给坑惨了,她的农药是在村里买的。“一批人开着车来村上宣传,还有宣传单、技术指导员,村里很多人都买了,卖药的人还夸效果很明显,可打了几遍药都不管用。”确实不管用,宋红玲的大棚里,西红柿秧苗有的叶子发黄,有的已被害虫吃掉,一些茎干裸露在外。

    泾阳县被誉为关中地区的蔬菜生产基地县,但在当地的蔬菜种植地云阳镇,大片大片的土地被闲置,种大棚的菜农越来越少。放弃种植大棚,一是因为农资不断涨价,种植蔬菜的净收入不增反降。二是假农资猖狂于市场间,不仅坏了土地,还耽误了农时,白白浪费钱财。

    59岁的攀中战气愤地说:“大棚里病虫害很多,一周就要打一次药,一次至少要70元。加上平常的预防,一个月打药得300元,一茬菜,光农药就是上千元。”花了钱,能防虫治病也好,怕就怕花钱不顶事。菜农三两年来都在上当,不少人失去了信心,也就不愿再种了。

    记者在西安、咸阳、商洛等地的农村调查中发现,不少农民也有类似的上当经历。商州区腰市镇南马角村村民严富贵说:“买的种子就怕是假的,出苗率不高就得种第二遍。”他每年春耕时,怕耽误庄稼都买4—5个品种,一个品种不行,赶紧换另外一个。“有一年,光地,没苗,一两百元的种子钱打了水漂。”

    年年上当,年年新花样。假种子越来越难辨别,况且有的品种上年收成可以,下年就不行了。严富贵怕上当,年年在种子站购买,但还是难免被欺骗,“说明书和包装一样的,但里面的东西却换了。”

    假农资坑农害农的案例,在全国各地屡禁屡出,仅在去年,就有数起大案震惊全国。在我省渭南大荔,公安机关捣毁320吨待售化肥成品,203箱“百草枯”假农药,10多亩“哈密瓜”因假化肥的使用而绝产;在新疆兵团,公安机关破获的刘兰新制售假冒甜菜种子案,造成100多户职工6000亩土地减产、绝收,经济损失达400多万元;在黑龙江齐齐哈尔,公安机关破获杨树文销售伪劣种子案,造成37户农民507亩土地绝收;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公安机关破获的焦叙重制售伪劣葵花种子案,造成220亩土地减产,13户农民损失330万元;在安徽宿州,公安机关破获的武克建特大制售假冒农药案,生产销售“地虫宁”等假农药380吨,而且在生产中造成5名民工中毒等。

    有调查显示,农户几乎每年都买到至少一次假货。不少农民表示,现在的农资市场让他们很没有安全感,有时甚至需要找人托关系,或者亲邻介绍才能买到真货。

    农民维权举证难

    假农资坑农、害农,受害农民要维权,却是困难重重。

    “卖家推荐哪个好,咱就买哪个。用到地里才发现,不管用、不出苗子。”长安县香积寺村村民沈霞告诉记者,买了假种子去找经销商,但经销商却把责任推给农民,说是使用不当。要想退钱,就是个幻想。买了假农药,用一次不管用,再买就得再配一次药,农民就得多花一份冤枉钱。

    难就难在,庄稼长在田地里,变数很多,证明不了收成不好是农药的问题;农民也没有买东西开发票的习惯,有时连收据也没有,更没有办法要求索赔。有时候,农民贪图便宜,或者经不住销售商的游说,从流动摊点买来的假农药、假化肥,最后连人都找不到。

    根据《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农资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凭证,并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三包责任和赔偿损失等农资产品质量责任。当发现提供的农资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对农业生产等造成危害时,应及时追回不合格农资并告知消费者。

    但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销售中,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的农资经营者寥寥无几。即便是有农民举报买到了假农资产品,但他们只能凭经验认为是假的,因为包装和药品都没有留存,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即便有证据,也必须到省级以上有资质的部门检测,而绝大多数农民并不知道这些程序,也不愿耽误功夫。

    以下几起农资案,就是因为农民没有证据,只能向省消费者协会求援。

    2010年春,宝鸡一村民购买的微型履带耕作机,使用时间不长,变速箱破裂,于是更换了一台新的微型履带耕作机。但在7个月后,又发生故障,这个村民再次要求商家更换耕作机时,经营商拒不更换。受害者联系省消费者协会,后经调节,才得到更换。

    同年8月,宝鸡另一村民投诉一家广州驻西安办事处的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由于村民购买的机动农用喷雾机出现问题,虽几次维修,仍毛病不断。由于农业生产季节性强,有问题的机动农用喷雾机造成一定影响损失。该村民与省消协联系后,经调解,商家再次把机动农用喷雾机修好,且赠送一台价值近千元的新机动机。

    为了使消费者购买到放心的农资,并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省消费者协会负责人建议广大农民朋友:应选择“农资放心店”等信誉好的销售商店,不要只图价格便宜,随意从流动摊贩处购买;要查看产品和商家的证件是否齐全,尤其是农药和化肥类产品;要索取消费凭证,核对发票上的日期、商品名称、型号等;使用农资产品前,要到农业技术推广站等咨询该如何使用;使用中出现问题,导致损失,要拨打12315或到有关部门申诉;发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产品”,要及时举报。

     让假货无处遁逃

    我省是农业大省,假农资肆意妄为,必得重拳出击。今年3月7日,记者从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省消费者协会在2010年共接到投诉案例16489件,受理15988件,受理案件占总案例的97%,其中挽回损失976万元。在这些案件中,农村方面占269件,仅占1.63%。农民缺乏维权意识,更缺少维权的信心。

    “这儿接到一个投诉,下面就有成十件、成百件的案例,只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反映上来。” 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监督副主任傅之泰说。

    农业方面的投诉案例之所以偏少,不是没有问题,而是由于农村的自身条件决定的。在农村,经济落后,科技不发达,人们的思想意识不高,往往听信一些虚假宣传,对所要购买的商品只是简单的鉴别,很容易受当。而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又不懂得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找不到相应的投诉机构,往往忍气吞声,吃“哑巴亏”。另外,再加上农村交通、信息不发达,农民也不愿耽搁时间去维权。

    傅之泰副主任介绍了一个案例:2011年1月份,山西一位农民寄来一封举报信,信中提到他在去年9月份,在《陕西农业科技报》上看到一条宣传草红花与黑红参的中药种子的广告,他随后给报纸上所刊登的地址(山阳县冰河路东188号)汇去298元的中药种子费,但始终没有见到“新种子”。

    省消费者协会受理了这个案例,后经山阳县的消费者协会与公安局调查,发现“山阳县冰河路东188号”并无销售中药种子的销售店,而《陕西农业科技报》也不存在。

    “这是一起新型的广告诈骗案!”傅之泰说,“受害者还不相信,他就没发现那是一份假报纸,那人拿着那份报纸还说,‘你看,这明明是报纸上登的广告啊’。”

 




责任编辑: 马里千来源: 陕西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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