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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谈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1-03-29

    厉以宁:1930年11月生,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经济系毕业后留校任教,曾任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主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已出版著作50余部,发表论文100余篇。1990年后主要著作有:《非均衡的中国经济》《走向繁荣的战略选择》《中国经济改革与股份制》《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经济学的伦理问题》《环境经济学》等。

    厉以宁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倡导中国股份制的第一人,虽年逾八旬,仍精神矍铄,思维敏捷,坚持研学育人,并对国内外经济大势时有宏论。

    厉以宁先生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再复杂的经济问题,在他那里总能用浅显明白的语言道来。

    前不久全国“两会”召开,厉以宁先生再次成为中外媒体追逐的对象。记者几番预约采访,才有幸如愿。时间是3月14日下午,地点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二楼,厉以宁先生出席“走向城乡一体化”高层研讨会暨《中国城乡统筹发展报告(蓝皮书)》发布会并发言,随后接受了凤凰卫视和记者的采访。40分钟的采访时间,记者的提问集中围绕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展开。 试验区先行先试是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

    

    记者:首先感谢厉先生接受我的采访。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是一项国家战略、国家工程,这也是我国第九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请问厉先生,您对试验区如何看待?

    厉以宁:试验区先行先试,是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总结的宝贵经验。从1978年到现在,哪一项重大改革不是先试点再总结再推广的?假定改革的试验同现行法律有一定的抵触,那也不要紧,可以先在少数地方试行,等到条件成熟了,再修改法律或制定新的法律。不妨举农村改革中的两个例子。一个例子是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当初在安徽凤阳小岗村开始实行的农村家庭承包制,从法律上不仅没有依据,而且,如果死抠法律条文,则家庭承包制显然是不合法的,因为农村家庭承包制更改了人民公社制度下土地统一经营的做法,重则可以被扣上“图谋资本主义复辟”的帽子。20世纪60年代初,在当时发生大饥荒的环境中,不是有些地方曾经试行家庭承包制吗?但结果是悲剧性的:有些人被抓了,家庭承包制的做法被废除了。但1979年以后不同于过去,因为召开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安徽凤阳小岗村自发的农村家庭承包制试验被推广了,全国普遍推行了农村家庭承包的做法。另一个例子是20世纪80年代前期,乡镇企业兴起后,为了购置原料和推销自己的产品,乡镇企业派出了不少采购员、推销员跑遍全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之外形成了一个 “计划外市场”。在当时,这也是不合法的,并且可能被扣上一项罪名——投机倒把罪,但大批乡镇企业并没有就此停步。他们继续采购,继续推销,继续招人聘人,继续扩大生产。这样,乡镇企业逐渐发展壮大。这就说明,改革是在不断试验、不断总结中一步步前进的。因此,试验区是先行先试、改革探路,是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这比什么都重要。

    大力支持试验区大胆闯、大胆试

    记者:您对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有怎样的期待?

    厉以宁:改革需要巨大的勇气和努力,需要宽松的舆论和政策环境,需要得到充分支持,充分信任。现阶段,重庆、成都是统筹城乡发展的试验区,上海浦东、天津滨海新区和深圳着眼于进一步对外开放,武汉城市圈侧重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改革试验,沈阳担负了老工业基地实现新型工业化的任务,山西突出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探索,他们都叫试验区,都可以在体制、机制方面先行先试,错了不要紧,总结经验教训就行。

    改革是要付出代价的,不然怎么叫“探路”?30多年前,改革开放的路子正是首先通过建立经济特区的方式闯出来的,经济特区的榜样力量无穷。再比如重庆、成都两个试验区通过改革,在试验区实现了“三个集中”,即工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集中居住区集中。“三个集中”的动向引起了全国关心城乡一体化的人们的注意,全国各省份都希望两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全国的城乡一体化改革探路、引路。

    现在,山西成为我国第九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也是全国第一个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的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既然叫“转型综改试验区”,就应该为中国资源地区、资源城市经济转型的改革探索出一条新路。




责任编辑: 周岳景来源: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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