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中国网县域经济专栏首页>>县域时评

“扩权强县”改革与制度创新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1-04-06

资料图

   

    从当前全国范围的改革实践来看,“扩权强县”改革在很多地区被证明是发展县域经济、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种现实路径。随着经济的市场化、信息的网络化、管理的现代化、行政结构的扁平化等趋势,省直管县的条件正在逐步成熟。中央2009年一号文件确立了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路径,目标更加清晰。可以说,实行完全意义上的“省直管县”已是大势所趋。但由于目前的“扩权强县”改革是在现有行政体制条件下对地方经济关系的重大调整,受行政区划、司法制度以及行政管理体制等体制(制度)存量因素的制约,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具体问题和现实困境,迫切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通过制度创新来予以推进。

    首先,依法明确省、市(地)、县的职责权限问题。在财政省管、人事权仍在市里保留的情况下,县域扩权难免会与当前体制出现冲突。一是扩权县职能部门与地市政府“对口”部门关系协调遭遇尴尬。二是权力缩减后的地级市位置尴尬、职能不清。由于下放的权力多来源于省辖的地级市,使地市一些政府部门存在失落情绪,不愿下放实质权力;同时,一些地级市在可能的范围内,还常会采取以“县改区”等博弈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还有一些(地级)市在权力下放后,义务也一股脑甩出。由于没有明确市级政府的刚性职责,城市之间会出现“马太效应”,比较发达的城市由于甩掉落后县包袱而“锦上添花”,而比较落后的城市则会由于失去发达县而“雪上加霜”。三是垂直部门在扩权政策中定位模糊。土地、金融、工商、税务等垂直部门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但他们各自都有自上而下的一套行政管理体制,扩权政策在这些部门面前遭遇困境。因此,实行省管县体制,必须依法明确省、市(地)、县的职责权限,探索构建三者之间合理的体制结构和运行模式。

    第二,权力的下放和监督问题。为了有效增强县级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省辖市应把大量的行政审批权限和经济管理权下放到县级行政单位,有些中央和省直管单位也要考虑把权力下放到县里。目前扩权强县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表面是扩权县与省里、市里对接不好,沟通不好,对扩权政策掌握不够,用得不活,但实际上是缺乏相关实施细则。一些应该下放到县(市)的管理审批权限没有下放,仍需到市里办理,有的扩权条款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具体操作,扩权政策执行不彻底。因此,在权力下放的过程中,相关的监督一定要加强。在中央地方分税制的大框架下,各级地方政府均有足够的投资冲动,相互独立的利益往往使其不顾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倘若加上约束不力,则极可能出现趋利化短期行为,导致为追逐政绩而侵蚀市场机制,从而加剧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危害区域经济的整合和发展。特别应该重视的是,目前扩权主要面向的是经济发达的强县作试点,但实质上弱县扩权更为重要。因此,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探索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发展模式,实现弱县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 周岳景来源: 人民网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