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遂川县部分中学义务教育问题的调查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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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流学生:教师可提升业绩?
遂川县黄坑中学、于田三中、瑶厦中学的一些初三学生家长反映,他们如若不同意孩子提前分流,第二天老师就打电话来做思想工作,还动员学生做家长的工作。万宇生(化名)等学生家长认为:“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学校及老师有责任把每个孩子教到毕业,不管是学习成绩好还是差,都要有一个具体的结果,差也要看到差的分数。”
遂川县于田三中初三(3)班学生金全月已提前到县职业中学学习。他告诉记者:“本来家里要我上高中,但我摸底考试才300分。班主任说没有考到350分的学生要补考,补考不及格又要重新补考。如果分流出来,我不用中考,照发毕业证。”
黄坑中学初三(2)班一位龚姓学生家长伤心地告诉记者:“我小孩成绩不好,这个学期老师将他的座位从第二排调到倒数第二排。3月份的时候,小孩说在学校呆不下去,老师对他不理不睬。他很想分流出去。我不同意,他就哭起来。”
部分学生家长质疑,一些老师热衷于“学困生”分流是为了追求教学业绩,简单粗暴地将所谓“学困生”一次性打发走,用虚假的升学率来提高所谓教学业绩,甚至是掩盖一些地方教育的缺陷。
有学生家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50人左右的初三年级教学班分流出20名所谓“学困生”,在同等普通高中升学人数的情况下,就意味着这个班的升学率要比原来提高一半多。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颜三忠认为,很多地方把升学率跟老师个人的收入水平直接挂钩,就使学校及老师将提高升学率看成是高于一切的任务。肖田生也承认:“一些老师为加快学生分流,措施确实有失妥当。”
学生考试成绩差,人格尊严要维护
截至记者发稿时,遂川县开始从海丰鞋厂撤回“半工半读”的分流学生。当记者问及一些被分流“学困生”的感受,他们都认为被老师和学校抛弃了。分流到海丰鞋厂工读的大坑中学初三(2)班学生蓝玉新说,自己学习成绩差,被老师做工作分流,现在见了以前初三同学都低着头走路。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马雪松认为,这种带有倾向性的分流对学困生不公平,不仅让他们丧失了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从教育心理学来讲是一种消极的心理暗示行为。马雪松说,这样做等于给这些学生贴上了“差生”的标签,对他们没有鼓励,只有放弃,会导致这些学生心理极度自卑,对其产生长久的负面影响。
专家认为,教育以提高学生素质为主要目标,应当以服务学生为核心。一些学校将所谓的“差生”赶走的做法,与素质教育的要求背道而驰。
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初三学生春季提前分流到中职学校没有十分明确的政策,江西省一些地方的分流工作,本来是要在初三学生毕业之前,有效地留住一些生源,以完成中职招生,但一些地方把学生分流的“经”念歪了。
据了解,2009年以来,福建等省陆续叫停各种形式的“初中分流”工作,要求中职学校不得招收当年初三在校学生。
颜三忠等专家提出,解决初三年级在校“学困生”提前被分流的问题,要切实转变教育观念,从应试教育转变为素质教育;要改革教育评价方式,不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唯一指标;要增强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执法力度,对违反教育法的行为,要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及老师的法律责任。(注:本文学生姓名为化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