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门县保护区内违法建水电站 数官员参股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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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政府
要各部门开绿灯支持
其实,石门县对于天德公司一直是特别照顾,面对违法建设,他们想的不是立刻制止,而是怎么摆弄变更手续,让违法建设继续下去;甚至在环保部下达督办函之后,他们的想法也没有改变。
朱建业说,在环保部下达督办函以后,他们还是希望项目继续建下去,因为天德公司是石门县重点招商企业,县里要求各个部门要支持。
石门县副县长李绍南说,这个项目是一个很好的项目,要抓发展,就要对该项目一路绿灯,这是最基本的。
按照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对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开垦、开矿、采石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处罚以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但在遭到严重破坏的自然保护区里,记者看到,虽然停工已经几个月了,现在不仅看不到丝毫要恢复原状的迹象,甚至连施工的机械都没有撤离。朱建业局长说,现在还不到恢复原状的时候,因为天德公司还在四处做工作,希望让这个项目通过上级部门的审批。
工商登记显示
官员竟参股天德公司
记者来到石门县工商局,查阅了石门县天德水电发展公司的工商档案,发现这家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2400多万元。工商登记显示,股东一共是11名。这其中,一名股东的名字叫蔡辉。在石门县政务大厅公安局服务窗口,记者查阅了环保局副局长蔡辉的身份信息,比照在工商局查到的天德公司股东登记信息,发现石门县环保局蔡辉副局长就是天德公司的股东。根据工商登记的资料,蔡辉在2006年4月29日入股天德公司,股金40万元。
蔡辉说,他本人入了20万的股,还有20万的股是常德市水利局质监站的站长入到他的名下。不仅如此,蔡局长称,在天德公司这11个登记在册的股东背后,还有很多暗中参股的股东。
我国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可是,就在这家搞违法建设的天德公司的股东里面,既有石门县环保局的副局长,又有常德市水利局的官员。环保局和水利局是主管水电站建设最重要的两个部门。据了解,目前天德公司还在积极地四处活动,准备把这个违法项目建设到底。
据央视《焦点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