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死亡3年 事出蹊跷仿佛都不知情

发布时间: 2017-02-11   |  来源: 国际在线   |  责任编辑: 县域

(资料图)

村干部:不记得当时盖过这个章

回到老家后,熊小梅一方面张罗着给自己重新上户口;另一方面,在熊昭宣的带领下,挨家挨户找到了时任村干部,欲问个清楚,然而事情并非她想象得如此简单。

走访过后,熊小梅发现,不论是时任或现任的村支书、村主任和组长都表示,并不清楚当时具体情况,也不承认自己曾给熊小梅开过死亡证明。

而后,熊小梅前往双沙镇派出所索要自己的“死亡证明”,记者注意到,派出所提供的一份死亡名单显示,一张盖有河屯村村委会公章的纸上写明“共死亡57人”,其中包括熊小梅的名字,并有编号199701286861,且其后的括弧内有年份备注,比如2011年、2012年,熊小梅一栏的括弧内年份备注为1998年,记者为此询问几位涉事的村干部,该括弧内年份备注代表的意义,他们皆回答“不知道”。

2月10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就熊小梅的疑问分别走访了涉事的几位村干部--原村支书何光举、现任村支书何光军、现任村长周怀远以及组长何光印,有熊小梅名字的死亡证明出具那年,何光举、周怀远、何光印都在任,公章由周怀远掌管。

但几位村干部都表示实在不知情当时情况,“好好的村民,我没必要把她说死了,对我也没有好处。”周怀远坦言,虽然公章的确由自己掌管,但他否认名单字迹是自己所为,并称“有的时候,一份名单可能由各个社提供上来,统一后村上再盖章。”也不记得当时的自己盖过这个章。

而镇河屯村天桥九组组长何光印则称,自己从来没有统计过死亡人口等事,“都由村上统一管理,出证明盖章。”

熊小梅在当地派出所找到有自己名字的“死亡花名册”,左上角并盖有村委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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