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松花江重现清丽容颜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0-12-30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结果表明,松花江干流哈尔滨、佳木斯江段的水质已经由“十五”期间的重度污染转变为轻度污染。环境保护部核算,“十一五”期间,松花江流域化学需氧量新增削减量超过12万吨,实现了“十一五”减排目标。

    松花江流域水质不断好转,赢得了俄罗斯友好邻邦的好评,加深了中俄双方的互信,为中俄双方在环境保护其他方面开展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梅德韦杰夫总统在胡锦涛总书记访俄时,对我国治理松花江污染的努力和成果表示了感谢。哈巴当地政府和群众对治理松花江污染取得的成效表达了赞誉之情。

    为解决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的问题,黑龙江省出台了高于国家要求的“三供两治”规划,并将其列入省委“十大民生工程”专项推进,而“两治”主要内容就是治理污水和垃圾,用3~5年的时间,全省79个县级以上城市和40个3万人口以上的城全部建设污水、垃圾处理厂(场)。

    周生贤部长充分肯定松花江治理成就,他说,要大力实施让松花江休养生息政策措施,使松花江成为全国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样板和探索环保新道路的示范区。

    黑龙江省怎么做?

    回顾过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坎坷历程,不难发现,导致进展缓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还是资金、体制、监管等问题。据记者了解,在实施《规划》过程中,黑龙江省将管理手段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实践中,重点解决活怎么干,事怎么管,钱怎么投的问题。

    活怎么干?李平认为,必须改变“多龙管水”的局面,改变部门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的现状,建立政府亲自抓负总责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实现权责分明的联合监管方式,并跟踪督办。

    黑龙江省政府成立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省长为组长、常务和分管副省长为副组长,15个相关部门参加,多次召开高层会议,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重点部署,落实各级地方政府责任。省政府的动作就是风向标,各地向省政府看齐,相应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有机整合力量开展规划项目建设。全省上下形成了政府主导、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的推进格局。

    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得到了充分体现。黑龙江省将其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地)党政主要领导考核体系以及生态省责任考核体系,并从2008年开始,在污染较重的安邦河、呼兰河、鹤立河等松花江重点支流试行“河长制”,地方行政长官当起了河段长,对治理不力、水质不达标的河流和断面,河长或段长将受到警告、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

    将水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绩考核挂钩,针对环境法规偏软、偏弱、强制力不够的问题,省人大出台了《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赋予了环境执法部门更大的权力。省环境保护厅出台《黑龙江省环境保护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并严格执行,至今已经对550多家企业挂牌督办。

    “厅长包地市,处长包项目”,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发改委和建设厅配合,对重点《规划》项目所在地市驻厂推进,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及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约谈项目单位及地方政府负责人,督促加快进度,及时整改。

    事怎么管?李平说,打好组合拳,哪招管用用哪招。但是,必须用真功夫,花拳绣腿不管用,而且每一拳都要切中要害。

    记者调查得知,黑龙江省主要是将4种“招式”组合起来,用在松花江流域治理上,刚柔并济,有张有弛,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管理模式。

    第一招,文练——“约谈”。2009年9月18日,于莎燕约谈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市政府领导,对污水处理厂建设提出严厉要求,李平也多次约谈项目进展缓慢的地方环保部门负责人,这样的约谈超过40次,约谈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等政府克服冬季气候恶劣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全力推进规划项目建设,使一批项目提前建成投运。

    第二招,防守——“严格准入防范风险”。黑龙江省坚持严格准入,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控制沿江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以及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过快增长,严格钢铁、铁合金、焦化、电石、铜冶金等行业准入标准,严格项目验收关口,初步遏制了松花江流域污染上升势头。省环保厅提出“力争不发生,发生能控制,污染不蔓延,确保不入江”的工作原则,在松花江沿岸确定了30家省级重点监管的环境风险企业、48家环境监察重点企业,建立三级防控体系。5年来,全省没有发生一起环境突发事件。

    第三招,强攻——“专项行动”。黑龙江省成立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督察队,强化对松花江流域的环境监管。以“秋风行动”、“寒剑行动”为代表,5年来,全省出动执法人员18.6万人次,检查企业7.5万家(次),关停取缔“十五小”、“新五小”等企业1130家。全省抽查涉嫌违法排污企业超标率近3年间下降了69.4%。

    第四招,绝杀——“区域限批”。2008年,黑龙江省政府对项目执行缓慢的7个地级城市实施“区域限批”,以如此大的力度针对一个行业开展彻底整治行动,不仅在黑龙江省历史上前所未有,就是在全国也属罕见。

    钱怎么办?记者调查了解,黑龙江省不等不靠,通过政策导引资金,依靠政府投入,带动地方和社会各界投入,再加上“以奖代补”激励、想方设法垫付等方式完成了规划项目。

    政府是主导。黑龙江省争取《规划》项目资金24亿元,争取国家专项资金18亿元,全部用于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共支持了300多个水污染防治项目。黑龙江省级财政投入12亿元,市地财政配套20多亿元,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省政府设立对县(市)垃圾、污水处理运营项目的专项补贴资金,协调银行对“两治”项目采取优惠的利息政策等。

    社会资本是补充。黑龙江省充分引吸纳社会资金进入污水处理行业。在隶属于龙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哈尔滨市太平污水处理厂,记者了解到,这个污水处理厂就是采用BOT方式建设运行的,日处理32.5万立方米污水,不仅工期缩短为14个月,处理成本国内同等规模价格最低,企业效益良好。如今,龙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省投入近50亿元,通过采取BOT/TOT并购、委托运营等形式建设运营了16座污水处理厂,均运行良好。

    “以奖代补”调动积极性。黑龙江省环保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制定奖励政策,对形成减排能力的污水处理厂给予运行补助,通过验收的工业项目可获“以奖代补”奖励。省财政已经累计投入2.6亿元发放“以奖代补”补贴。

    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各地想法设法筹措资金,不等不靠,保证进度如期完成。哈尔滨市为不影响项目进程,先后追加安排、先期垫付治污资金近1亿元,确保了规划治污项目的顺利实施。齐齐哈尔市政府垫资1.5亿元用于规划项目建设,成为后进变先进的典型。在黑龙江省,这样的典型举不胜举。

    于莎燕深有感触地说:“松花江流域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国家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得益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合力攻坚,得益于各地市政府和方方面面的不懈努力。”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累计在松花江流域投入污染防治资金达到124亿元,是《规划》项目总投资的1.7倍,为有效改善松花江水质状况提供了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 高红芮来源: 环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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