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1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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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要认真学法用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要加强政府立法。逐步完善与国家经济体制相适应、促进和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以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法规规章体系。加强涉台立法工作,探索先行先试政策措施的法制化、制度化,通过立法切实保障和服务两岸经贸往来和人员交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要维护法制统一。依法制定政府规章、出台规范性文件。重点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配套规章,保持法律体系的完整与统一。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程序,逐步实现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究。积极主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机制。
要坚持依法决策。行政决策要有法律法规依据,保证决策事项符合立法意图和法律法规内容,具有合法性基础。行政决策的作出,要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坚决防止和纠正越权决策、违法决策现象。
要严格行政执法。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使行政执法权责明晰、程序明确、提高效率。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落实好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意见》,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
要依法化解矛盾。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解决纠纷。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实际效果。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要善于从源头上、从客观实际上积极化解矛盾。
要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和询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重视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强化政府内部的层级监督,确保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注重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畅通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加强政府工作。
要强化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通过行政问责的制度化、常态化,预防和杜绝失职失责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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